宝马官宣涨价!预算40万你会买BBA还是新势力?******
中新经纬2月3日 (牛朝阁)2022年开年,新势力花样开打“价格战”之际,宝马却开始涨价了。
近日,有消息称宝马对旗下部分车型进行涨价,涨价幅度在2000元至20000元,涉及5系、i3、iX3等多款热门车型。宝马方面回应中新经纬称,部分BMW品牌在中国的在售车型确实在2023年2月1日正式上调厂商建议零售价,主要是受到全球范围内的通货膨胀、原材料及物流成本不断上涨,以及供应短缺等影响的原因。
涨价背后,4S店内的优惠仍存,48.89万元起售的车型,综合优惠后到手价在40万元出头。有专家指出,造车新势力纷纷杀入豪华车市场,2022年BBA销量下滑,豪华车市场竞争激烈。
指导价上涨,销售称“优惠力度大”
中新经纬致电了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多地的宝马4S店,店内销售均表示指导价已经上调,涉及多款车型,幅度从千元到万元不等。
值得注意的是,虽然指导价上涨了,但多位销售表示“指导价涨了,销售压力大了,但店内也有优惠活动,力度还挺大的。”
以官网48.89万元起售的宝马530标准轴距版为例,“这周末有元宵节活动,加上购车分期的金融政策优惠,大概到手40万元出头。”北京一4S店的销售人员说。据悉,前述车型指导价较之前涨了4000元。
宝马方面3日对中新经纬表示,近期,受全球范围内的通货膨胀、原材料及物流成本不断上涨,以及供应短缺等影响,部分BMW品牌在中国的在售车型于2023年2月1日正式上调厂商建议零售价。届时,客户可以在宝马中国官方网站及My BMW应用程序上查询最新信息。具体车型的终端零售价格,客户可向经销商进行咨询确认。按照惯例,宝马将定期审视和评估产品定价,以灵活应对原材料、物流及车辆制造成本的变化。
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新能源汽车技术研究院院长张翔指出,宝马是传统的豪华燃油车品牌,有稳定的粉丝和市场,适当涨价有利于增强“宝马车保值”的印象,以此带动增加销量。
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新能源分会秘书长章弘告诉中新经纬,宝马在2022年曾实行过降价促销,随着疫情政策的放松,宝马预计2023年车市或将回暖,涨价可能是出于利润考量。此外,近期钢铁等原材料价格上涨,而宝马车型用钢较多,涨价能减缓成本压力。
BBA销量下滑,新势力势如破竹
据宝马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,2022年在中国市场交付了共计791985辆BMW和MINI汽车。较2021年846237辆的累计交付成绩,同比下滑了6.4%。
值得注意的是,BBA阵营中的奔驰和奥迪也在2022年的中国市场出现了销量下滑。公开资料显示,2022年奔驰和奥迪在中国市场的销量分别为75.1万辆和63.5万辆,分别同比下滑0.9%和9.2%。
章弘认为,BBA的销量下滑主要是受疫情影响,消费者收入不保,消费信心不足,而豪华车售价不菲,所以消费者有持币观望的情况。
张翔则认为,BBA销量下滑的背后,是新能源造车企业的入局,长期被宝马、奔驰、奥迪等车企占据的豪华车市场迎来了新的造车选手。
乘联会数据显示,2022年豪华车市场整体销量为309万辆,同比增长6%。其中传统豪华车市场整体下滑4%,而新能源豪华车市场同比增长49%。
中新经纬注意到,来自中国的造车新势力正纷纷布局豪华车市场。蔚来的两款新车EC7和全新ES8的起售价分别定在了48.8万元和50.2万元,理想L9起售价也达到了45.98万元,就连一向在价格上主打“亲民”的小鹏也将G9的起售价定在了30.99万元。
2022年底,蔚来汽车创始人、董事长、CEO李斌曾在接受中新经纬等媒体采访时表示,蔚来的竞争对手非常明确,就是油车。“虽然离BBA油车有点距离,但是明年销量目标超雷克萨斯。”李斌说。
业内专家认为,新能源造车企业进军豪华车市场是一种必然的趋势。
章弘表示,高端车型较中低端车型而言,技术、研发、生产、利润都会更高一些,更能在资本市场中打造高水准的企业形象,以确保融资能力。且中国产中低端燃油车已经打造出了“代步工具”的理念和形象,而新能源汽车的一大特点是“智能网联”,高端车型更符合这一特点。
张翔表示,造车新势力等车企,在成立初期的成本较高,而豪华车市场的利润较高,进驻这个市场可以帮助这些车企达到盈亏平衡。
近日,理想汽车创始人、董事长兼CEO李想在微博中表示理想汽车会坚守价格区间,全尺寸的理想L9坚守40万元至50万元的价格区间,中大型的理想L8和理想L7会坚守30万元至40万元的价格区间,中型的理想L6和理想L5(非SUV形态)会坚守20万元至30万元的价格区间,不会有20万元以内的车型。
2022年,蔚来ET7和ET5上榜乘联会统计的全年高端轿车销量排行榜,分别排名第八和第十。在全年高端SUV销量排行榜中,特斯拉的Model Y登至榜首,同比增长85.6%,此外理想ONE也排行前五。
专家:豪华车市场值得新势力“拼死一搏”
张翔指出,新能源化是一个非常宝贵的机会,这正好也是一个让中国本土的自主品牌进入中高端市场的契机,值得新势力拼死一搏。
但章弘亦指出,传统车企在打造豪华车领域已经磨合多年,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一旦传统车企转型进入新能源汽车市场,其对高端车的运营驾轻就熟,新势力造车企业也许不占优势。新势力在电动化、智能化、网联化层面给予了汽车崭新的理念和方向,但老牌豪华车企掌握着多年积累的机械技术,转型新能源汽车后,其研发能力十分可观,且传统车企对汽车行业的营销理念、周转能力也是造车新势力难以比拟的优势。
(文中观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,投资有风险,入市需谨慎。)
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“随手拍”吗?专家解读******
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“随手拍”吗?
专家: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
●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。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,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——随着自媒体、短视频平台的兴起,日常生活中,“随手拍”、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,不仅是公众人物,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,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
●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。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,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,拍摄不构成侵权;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,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,且拍摄场合在家中、私人场所等,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
●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,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,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,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,随手拍、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。一旦发生侵权纠纷,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,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
□ 本报记者 韩丹东
□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
近日,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,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。
1月12日,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,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。经查,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,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,陈某某称未拍摄,双方发生争吵。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。经司法鉴定,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。
随后,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。
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,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——随着自媒体、短视频平台的兴起,日常生活中,“随手拍”、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,不仅是公众人物,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,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?
多位专家接受《法治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说,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,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,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,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,“随手拍”、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。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,应当依法协商解决,而不是依靠暴力。
偷拍行为屡见不鲜
隐私权边界须界定
记者注意到,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,网上有不同的声音:有网友猜测,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,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,活该挨打;也有网友认为,王某某是公众人物,哪怕当时真被拍了,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。
实际上,公众人物、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。
同样在1月12日,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,并发文“这回被他发现了,对不住了,下回我会藏好点”。后续两人发生纠纷,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。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,引来网友热议。
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,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。无论是在机场,还是在逛街吃饭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。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、艺人居住的小区,偷拍其生活照,严重影响公众人物、艺人的正常生活。
那么,到底能不能“随手拍”公众人物、艺人?公众人物、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?
“相对于普通人而言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,‘随手拍’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。”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,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,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,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;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,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,且拍摄场合在家中、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,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。
公众人物、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,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、狗仔的拍摄行为,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。
对此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,从法律上讲,公众人物、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,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。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,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、朋友小范围内传播,被偷拍人难以知晓,无须承担侵权责任;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,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,应当承担法律责任。
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,由于公众人物、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,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,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、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。至于“容忍度”的边界问题,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,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。
如果被发现偷拍,公众人物、艺人该如何制止呢?
段英子说,偷拍、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,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,如果采取私力救济,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,控制好“度”,避免纠纷升级。
街拍暗含法律风险
随意拍摄可能侵权
在生活中,不仅仅是明星大腕,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。当下街拍流行,“摄影师”只需拉近镜头,按下快门,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。其中,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,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,随后被上传到网上。
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,行不法之实。去年1月,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,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。经民警询问,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,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。
冯晓青说,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,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,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,未经允许偷拍他人,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,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。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,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。其中,窃照(即偷拍)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“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,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,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。根据民法典规定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,肖像作品权利人(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)不得以发表、复制、发行、出租、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”段英子说。
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,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,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、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,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,根据民法典规定,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。比较恶劣的行为,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。
“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,更不能随意发布,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。”赵占领说,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,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,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,未暴露他人隐私的,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。
未经允许传播照片
平台可被追究责任
在拍摄过程中,一些“摄影师”喜欢将人们最真实、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,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,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,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,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。
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,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,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,急忙收拾摊位,头也不回地跑掉了,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。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,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,就给拍了下来,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,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,这才产生了误会。
“后来,我每次拍摄前,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。”小曾说。
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“遭遇”:去年4月,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,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。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。
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,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,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,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,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。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,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。
冯晓青告诉记者,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,未经公开的收藏、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,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。而照片一经公开,则要根据传播范围、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。
赵占领说,偷拍、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,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,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,偷拍、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。
“发现被拍后,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,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,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。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,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。”段英子说。
那么,怎样的“随手拍”、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?
“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,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,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,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、发布等行为,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,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。”段英子说。
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、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,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?
冯晓青说,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,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,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,且合同具有相对性,一旦发生侵权问题,平台不能推卸责任,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。平台赔偿之后,可以向发布者追偿。
“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,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。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‘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’,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,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。”段英子提醒说,拍摄也要依法而为。
漫画/高岳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